1.全国油价调整信息:3月16日调整后:全国92、95号汽油价格表

2.4月28号油价下调吗

3.汽油不超过10元,有这个规定吗?

4.2022年油价调整时间表?油价调整最新进展

5.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6.关于3月31日油价不做调整说明

油价调整期限_油价调整规定

聊城油价调整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5月30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00元和39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10460元和937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5月16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85元和27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10060元和898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4月28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05元和20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9775元和871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全国油价调整信息:3月16日调整后:全国92、95号汽油价格表

12月3日,国内航空公司纷纷宣布,从12月5日起下调燃油附加费。据悉,这次燃油成本调整官方是因为油价下跌,只是第一次燃油成本上涨,所以很多人开始买油。

降低燃料成本的公司:

四川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向鹏航空、天津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

通告信息:

,即从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年旅客乘坐800km(含)以下国内航线时,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每人次20元降为每人次10元;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也由50元/人降至30元/人。

在婴儿继续免票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实行收费减半的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0元,相当于免票;

800公里以上航段由20元/人降至10元/人。

:提醒:

1.根据航空公司的通知,燃油附加费按原出票日期征收。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2.12月3日,有消息称,部分航空公司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2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有所下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有所下调。

具体来看,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年旅客乘坐800km(含)以下国内航线时,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20元/人下调为10元/人;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也由50元/人降至30元/人。在婴儿继续免票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实行收费减半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0元,相当于免票;800公里以上航段由20元/人降至10元/人。

燃油费规定变迁史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发布《燃油附加费《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规定》。根据规定,作为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届时将由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可以按照联动机制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这一规定,2015年2月,国内航空公司停止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但随着油价的上涨,2006年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并设定了燃油附加费起征点。

6月,航空公司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每位成人收取10元。

10月国内航线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至5859元/吨。所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再次上涨。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每位旅客收费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费30元。

11月,随着航空煤油出厂价再次上涨,达到6218元/吨,国内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件费上涨至50元/人。

12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下调,导致现在燃油成本降低。

各个通告截图

中国国际航空

南方航空公司

春秋航空公司

吉祥航空

海南航空公司

天津航空公司

4月28号油价下调吗

按照“十个工作日一调整”的原则,国内成品油新一轮调价窗口将于3月17日24时开启。3月16日,第9个工作日,预测新一轮成品油调整幅度为下调940元/吨,折算为0.72-0.81元/升,按50升油箱计算,加满一箱油将节省35元左右,5元时代来临!

周二晚上24时起降!具体降多少,届时傍晚发改委将公布的数据!

2020年3月16日全国各省市汽油价格表

2020年3月16日全国各省市柴油价格表

《2016年最新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二章”价格制定与调整“,第6-7条规定: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根据以上明文规定,会降6-8毛封顶。

汽车声活家,咱济宁人自己的汽车资讯公众号,喜欢的朋友关注一下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汽油不超过10元,有这个规定吗?

会的,成品油调价窗口为2022年4月28日24时。

2022今年国内油价调整窗口周期时间表。

1月油价调整时间:17日24时、29日24时。

2月油价调整时间:17日24时。

3月油价调整时间:3日24时、17日24时、31日24时。

4月油价调整时间:15日24时、28日24时。

5月油价调整时间:16日24时、30日24时。

6月油价调整时间:14日24时、28日24时。

注意事项:

由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因此在国际石油价格上,中国并没有任何话语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国内的油价如果与国际油价保持统一,那么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必然会带来极大的损害,所以保持国内油价稳定,才会给中国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石油企业就创造了独属于中国市场的联动机制。

2022年油价调整时间表?油价调整最新进展

没有。汽油,是从石油里分馏、裂解出来的具有挥发性、可燃性的烃类混合物液体,可用作燃料。外观为透明液体,可燃,馏程为30℃至220℃。截止于2022年10月5日,没有汽油超过10元这个规定。主要成分为C5~C12脂肪烃和环烷烃,以及一定量芳香烃,汽油具有较高的辛烷值(抗爆震燃烧性能),并按辛烷值的高低分为89号、90号、92号、93号、95号、97号、98号等牌号,2012年1月起,汽油牌号90号、93号、97号修改为89号、92号、95号。

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2022年油价调整时间表目前尚未公布,但根据发改委的规定,每年油价调整的时间表应在每年的4月1日前公布。油价调整最新进展方面,发改委定期发布油价调整的最新进展,其中包括油价调整的时间表、油价调整的原因、油价调整的幅度等。此外,发改委还会定期发布油价调整的最新消息,以及油价调整的影响等。

2022年油价调整的具体时间表尚未公布,但根据发改委的规定,每年油价调整的时间表应在每年的4月1日前公布。油价调整最新进展方面,发改委定期发布油价调整的最新进展,其中包括油价调整的时间表、油价调整的原因、油价调整的幅度等。油价调整的原因主要有国际油价变动、国内经济形势变化、政策调整等。油价调整的幅度一般在每吨油价的5%以内,但也可能根据国际油价变动而有所调整。

此外,发改委还会定期发布油价调整的最新消息,以及油价调整的影响等。油价调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汽油价格的变化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出行成本,柴油价格的变化会影响到消费者的物流成本等。因此,油价调整的影响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

总之,2022年油价调整时间表尚未公布,但根据发改委的规定,每年油价调整的时间表应在每年的4月1日前公布。油价调整最新进展方面,发改委定期发布油价调整的最新进展,其中包括油价调整的时间表、油价调整的原因、油价调整的幅度等,以及油价调整的最新消息和油价调整的影响等。

关于3月31日油价不做调整说明

发改委18日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2017年8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发改委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石油价格包括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区分为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条 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成品油区别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

第五条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七条 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第八条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加(减)地区间价差确定。

地区间价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运杂费等因素核定。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不高于每吨100元。省际之间价差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减运杂费确定。运杂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成品油批发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强制配送。

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社会批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价差不得低于每吨400元。

第十一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扣减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汽油、柴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非标准品价格按照标准品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的系数。

第十五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汽油、柴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

第十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 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章价格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经营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3月31日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再次开启。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调整将暂停。

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

按照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今天(3月31日)24时开启。

国际油价跌破“地板价”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3月17日—3月30日),国际油价继续震荡下跌,伦敦布伦特、纽约WTI平均油价比上轮调价周期下降36.05%。根据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国际油价平均水平已跌破“地板价”(每桶40美元的调控下限),按照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整部分将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已呈现“三跌三搁浅”的格局。截至3月31日,今年共有6次调价窗口期,其中2月4日、2月18日、3月1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截至本次调价,汽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850元,柴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780元。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今天将不调整。未调整部分将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信息来源:新疆交通广播,央视财经新闻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